一是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增强定额标准约束和控制行政成本的作用。二是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机制。对重大项目支出预算实行事前评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填报绩效目标,加强专业评审,严把项目入口关;加强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督,将绩效要求贯穿于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全过程;开展项目结束后的绩效考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研究实行量化的奖惩措施,今后凡考评级别为“一般”以下的,在安排同类项目预算时原则上不高于上年水平。三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资产购置预算编制流程和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扩大实行资产配置标准的范围,健全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到收益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