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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企〔2012〕572号

2012/5/30 10:40:02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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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1、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如果也是国有控股的,是否执行京财企〔2012〕572号文件? 2、国有金融企业出资的非金融企业(比如物业公司),也是国有控股,是否执行?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您好: 欢迎您来函质询有关问 题。 就您提出的两个问题回 复如下: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只 要企业本身是非金融性质的国有 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执行此文 件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特此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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