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进一步明确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使用标准,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最低使用年限,利用公物仓强化罚没物资和临时机构资产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试编资产购置预算,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全覆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处置的资产都要进场交易,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2009年北京产权交易所累计接收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近50万件,组织资产专场拍卖会52场,上缴财政4131万元。规范电子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将报废的电子产品统一交投给有资质的回收处理企业,累计回收电子废弃物9.6万件。2010年,将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资产购置预算编制流程和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扩大实行资产配置标准的范围,健全资产从配置、使用、处置到收益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使资产管理成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成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出台公物仓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市区两级公物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实物资产安全保管和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