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扶持领域重点项目。二是完善扶持方式,减少直接投入的比重,扩大贷款贴息和政府奖励的比重,积极发挥专项资金在担保、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投入方式中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三是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科学、高效。四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配合相关部门严格项目遴选,借助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各项工作,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与鼓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相结合,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