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财政部、人事部 财会[2000]11号文件(2000年9月8日印发),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北京市如何办理?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会计职称问题,请向市人事局专 业技术人员处咨询。电话 6524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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