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由市财政局牵头修订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间接费用列支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试点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注重与中央和我市最新出台有关政策的衔接,着力解决前期两批试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将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下限提高,由原来的10%-20%提高到13%-20%;二是明确间接费用中可以不超过5%的比例,列支科研人员激励支出;三是增加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可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四是增加了注重绩效的使用管理原则等。修订后的间接费用政策更加符合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特殊规律,更加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