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您现在的位置: 会计继续教育网 >> 财政要闻 >> 正文
服务热线:010-62382600 15901028487

我市出台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1/3/12 21:37:11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字体:
    办法规定对我市宾馆饭店、写字楼、污水处理厂、体育场馆等公用、商业设施,以及本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中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及风光互补项目,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2012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实际发电达到验收标准的前20兆瓦项目,采取“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市财政按照1元/瓦.年的标准从项目验收合格当年起给予连续3年补助。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 山西会计继续教育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 沈阳会计继续教育 大连会计继续教育育 广东会计继续教育 深圳会计继续教育  江西会计继续教育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安徽会计继续教育 甘肃会计继续教育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 河北会计继续教育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  宁波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关于我们 | 通知公告 | 继教流程 | 会计年检 | 资格查询 | 会计问答 | 办理须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 Ya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